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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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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“朱调解员(tiáojiěyuán),太感谢你了(le)(le)!盼了这么多年的房产证,今天终于到手了!”6月16日,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居民谢某手捧崭新的房本,专程到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向调解员朱健平道谢。这声由衷的感谢,标志着一起(yìqǐ)历时十年、涉及69户业主、标的额高达1.1亿元的复杂房产纠纷画上(huàshàng)了圆满句号。

这场纠纷源于201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某村旧村改造。当时,该村与甲(jiǎ)(jiǎ)公司签订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,约定收回甲公司一块土地用于建设(jiànshè)安置房,并以建成后的一幢房屋抵付补偿款,甲公司有权(yǒuquán)对外销售。

然而,随着该村原主要干部更换及补偿协议(xiéyì)内容约定不明,双方就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(děng)关键费用承担存在严重分歧,导致该幢房屋难以交付,69户业主的安居梦迟迟未能实现(shíxiàn)。

这期间,业主们不断(bùduàn)向甲公司(gōngsī)索要房屋及赔偿,甲公司则向村委会(cūnwěihuì)追责要求履约,村委会又对协议效力存疑,三方矛盾尖锐,冲突不断,并诉至(sùzhì)法院。虽经临海市(línhǎishì)人民法院审理,确认村委会和甲公司之间的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有效,但因后续费用分担与执行配合问题悬而未决,甲公司无法直接将房屋过户(guòhù)给业主,业主们集体决定起诉甲公司,要求其履行过户等职责。

“从(cóng)案件先前的审理情况来看(láikàn),判决并不是纠纷解决的最有效途径,可否选择(xuǎnzé)先行调解来缓和矛盾,寻找三方利益的均衡点,从而获取‘最优解’……”入驻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临海法院立案庭(tíng)庭长何亚江听了业主代表的诉求后,提出了建议。

该建议得到认可后(hòu),何亚江(héyàjiāng)陪同(péitóng)业主一起来到了隔壁的(de)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处。中心工作人员通过“浙里调解”系统登记诉求后,依据复杂案件分派规则,将这起金额巨大、历时长久、涉及多方的“硬骨头案”指派给了全国模范调解员朱健平。

拥有多年司法系统工作经验的朱健平首先稳定业主情绪:“大家别急,关键是把村里和甲公司的疙瘩解开,证就能办(bàn),房就能住!”他引导69户业主将核心诉求聚焦(jùjiāo)于“解决村企(cūnqǐ)之间(zhījiān)的房产纠纷”这一核心争议。

“土地出让金分摊、税费计算及部分政策性减免优惠这些专业(zhuānyè)(zhuānyè)问题,单靠调解很难厘清。”于是,朱健平在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“牵头抓总”下,会同法院协调信访、住建、税务、街道等多个部门(bùmén)召开了8轮联席会议。临海法院副院长何才宁带领(dàilǐng)专业团队全程跟进(gēnjìn)指导,帮助梳理法律关系,筛除(shāichú)不合理诉求,并对调解协议条款进行合法性论证,确保方案合规可行。

经过多方共同努力,一个各方都(dōu)能接受的(de)“一揽子”解决方案最终出炉:村委会同意配合交付房产,甲公司协助办理过户,争议的土地(tǔdì)出让金、税费等费用得到合理分担。截至今年5月底,协议约定费用已基本(jīběn)缴清,大部分业主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产证。

这场十年积案的成功化解,是台州市大力推广的“一窗(yīchuāng)受理、分层过滤”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。何才宁介绍说,“一窗受理”是指矛盾纠纷进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窗口“一站式”办理,“分层过滤”不是(búshì)简单的任务分派,而是通过(tōngguò)治理资源的层级(céngjí)整合,让村社基层专注(zhuānzhù)调处日常琐事,市县更聚焦急难险重问题。

“相比传统诉讼路径可能耗费数年,中心(zhōngxīn)主导的调解模式(móshì)高效、经济地将矛盾化解在(zài)诉前,节省了当事人的巨大成本和精力,也有效防范了群体性风险。”临海市社会工作部副部长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洪(hóng)滔滔对此深有感触。

自2021年(nián)6月临海率先探索“一窗受理、分层过滤”机制以来,按照“制度重塑、流程再造、组织重构”理念,整合了人民调解(tiáojiě)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力量。据统计,2022年至2024年,通过“一窗受理”窗口(chuāngkǒu)分流的民商事案件(ànjiàn)的调解成功率分别为(wèi)43.11%、52.82%、58.23%,呈逐年上升态势,三年共(gòng)减少(jiǎnshǎo)法院民商事收案8298件。截至2025年5月底,台州法院总收案8.29万件,较全省平均增幅低37.5个百分点。

2025年6月(yuè),台州市(tāizhōushì)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社会工作部出台《关于建立健全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机制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在全市推广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,推动实现矛盾纠纷(jiūfēn)“进一扇门(yīshànmén),办所有事”。

“该机制是(shì)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(tiáojiě)工作的(de)意见》的具体行动。”台州(tāizhōu)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翟寅生表示,“通过将司法力量嵌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,从源头化解矛盾,是新形势下法院履行‘政治责任、法治责任、审判责任’的有力举措(jǔcuò)。”

来源: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报·1版

记者:余建华丨通讯员:黄维(huángwéi) 项旭 王先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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